2021年终审结案的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康业元”)与白云山(600332.SH)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以康业元败诉告终。
近日,康业元以举报内容与后续权威部门调查通报的白云山权属公司及原董事长违规等信息存在相似之处,于3月初向广州中院递交了申诉信,请求撤销原判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开举报白云山董事长违规违纪被判名誉侵权
这起纠纷源于双方的合资合作。2000年6月,康业元与白云山合资成立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白云山科技”),康业元以金戈临床批件等核心研发成果作价入股持股49%,白云山以商标使用权等入股持股51%。2014年金戈上市后成为拳头产品,据悉,该产品上市四年销售额超二十亿元、盈利超过十亿元,但双方此后因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分歧。
多次协商无果后,2019年7月,康业元向广州市委、市政府、广东省纪委监委等部门实名举报白云山及其时任董事长李楚源,直指其指使下属公司虚增金戈成本、通过中间环节洗钱,擅自转让百定产品经营权涉嫌利益输送,以及信息披露不实、财务数据造假等问题,并将举报内容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举报内容以合作产品“金戈”为例,李楚源领导下的白云山通过下属企业虚增成本;同时又将百定产品在康业元反对下被转让给山东瑞阳制药,导致白云山科技的利润从2017年2300万元骤降至2018年110万元,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等。
对此,白云山以康业元发布内容构成名誉侵权为由,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13.57万元。法院认为,康业元在相关部门未对举报事实作出认定的情况下,使用贬损性用语公开发布内容,造成白云山大股东广药集团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侵权。康业元彼时辩称,举报内容有事实依据,发布行为系合法维权,且举报对象为李楚源个人,广药集团原告主体不适格,但因当时无权威调查结论印证举报内容,相关主张未被法院采纳。
2020年7月,一审法院认定康业元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广药集团15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最终2021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被举报对象被通报违规违纪为由申诉
在判决生效后,康业元以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通报曾经的被举报对象违规违纪为由提起申诉。
2022年8月,国家医保局通报,白云山医药下属的白云山制药总厂等3家企业在2017至2021年5月间,通过增设经销商、低买高卖提价数倍的方式虚增原料药成本,涉及87种药品,套取资金用于不正当利益输送。
对此,康业元方面表示,“该通报披露虚增原料成本与我们举报的白云山下属公司的操作模式完全一致,通报中的涉事企业白云山制药总厂和白云山化学药厂正是康业元当年的举报企业。”
对于康业元举报内容与被通报内容是否有相同之处,记者采访了白云山,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此外,2025年5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李楚源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显示,其对家人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贪欲膨胀,公私不分,自己经营与其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康业元表示,基于上述通报,认为当年发布举报内容并非无依据的主观推断,而是有客观事实支撑的合法维权行为,不存在侮辱、诽谤广药集团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
据此,康业元于2026年3月初向广州中院递交申诉信,请求再审该案并撤销原一、二审判决,驳回白云山的全部诉讼请求。
截至发稿,广州中院表示来信反映事项已转本院民事审判庭办理,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记者 李超)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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