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枣园小区一则禁止放养家禽的通知引发网友关注与热议。通知称,因部分业主放养家禽屡劝不止,影响居住环境,即日起凡违规放养一律清理扑杀,后果自负,落款为芜湖立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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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经视直播记者先后致电涉事物业与属地杏园社区,核实政策依据与执行流程。
枣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通知并非物业自行制定,而是依据省市相关文件传达执行。物业作为服务机构无独立执法权,清理扑杀将由城管、公安、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物业仅负责配合通知与劝导工作。
杏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家禽是法规明确规定,并非针对单个小区。对于通知中的“扑杀”表述,社区解释并非直接强制处置,通常会给予不超过7天的自行整改期,居民可自行宰杀或转移至农村等合规区域饲养。逾期未整改,城管等部门将上门督促居民自行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社区强调,禁止饲养家禽主要出于环境卫生考量,家禽粪便易造成污染、滋生细菌、产生异味,影响公共空间与邻里生活,城市小区与农村养殖区域管理标准不同,需共同维护整洁宜居环境。
据了解,《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小区居民违规饲养家禽,城管执法人员只会人性化执法,加以劝导,要求居民自行处理。实在不听劝阻的,也只会处以相应罚款,并不会扑杀居民的家禽,毕竟是居民的财产。物业贴的通知措辞稍微重了些,可能是希望饲养家禽的居民自行处理。
当记者再次联系枣园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承认,他们张贴在小区的通知中“凡发现违规放养家禽,一律予以清理扑杀”的措辞确实重了些,其本意是希望违规放养家禽的居民能够自行处理。
物业方表示,他们将撤下措辞不妥的通知,考虑重新张贴更加温馨的提醒通知。
来源:经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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