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物业行业迎来多项重磅政策调整与行业动态,从国家层面的法规修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到地方政策落地、企业业绩披露,均围绕“服务提质、规范发展”核心方向推进,同时代表委员聚焦行业痛点建言献策,推动行业从“管理”向“服务”深度转型。以下是本月核心新闻汇总:
一、国家层面:法规修订与政策部署双发力,明确行业发展导向
1. 《物业管理条例》正式确定更名,48小时响应代表提议
3月9日晚,住建部主动致电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明确采纳其提出的“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等三项建议,从顶层设计上重构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彻底纠正“物业管业主”的错位现状。此次更名并非简单文字替换,而是明确业主为“甲方”、物业为“乙方”的契约关系,同步启动条例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工作,将“物业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让服务属性从纸面落到实处。据悉,新版条例预计年内公开征求意见,最快明年正式实施。
2. 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国家民生工程
3月5日,李强总理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其纳入国家层面民生工程部署。报告同时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领域,鼓励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托育、家政等增值服务,要求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行业从“有物业”向“好物业、优服务”转型。
二、两会建言:代表委员聚焦行业痛点,为规范发展支招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物业服务行业的民生痛点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焦点,相关建言与国家政策部署形成呼应,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聚焦基层百姓对物业满意度偏低的问题,提出取消业委会换物业前置条件、建立物业信用分与物业费挂钩机制、强制清退失信物业、强化维修资金全流程监管等建议,直指行业内服务缩水、收费不透明、更换物业难等痛点。她指出,近五年全国一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超439万件,多地存在物业拒不退场、挪用维修资金等现象,需通过完善法治体系破解行业乱象。
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也同步建言:蒋胜男委员建议完善物业政策机制、强化监管,出台老旧小区物业兜底政策;施卫东委员提出老旧小区改造需兼顾“面子与里子”,推动片区联动和资源共建共享;龚卫娟委员建议推动“医养康养相结合”,支持物业融合养老服务,培育智慧养老新场景。此外,全国人大代表万立还建议设立物业“红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市场禁入,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地方举措:多地出台政策,推动物业规范化与智能化发展
3月份,全国多地密集出台物业相关政策,从信用管理、智慧升级、老旧小区覆盖等方面发力,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 3月3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常州市住建委发布相关实施意见,计划增设数千套市政设施智能监测设备,推广AI物业智能体试点。
- 3月4日,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推动物业服务智能化升级,加强智慧安防、能源管理等功能建设;多地同步升级智慧社区物联网平台,整合停车管理、安防监控等功能。
- 3月5日,蓬莱区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强化党建引领,完善物业考核和退出机制;深圳市发布相关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应用;江苏省明确计划2026年底前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超80%,新增约3000名持证物业管理师。
- 此外,北京、安徽、河北沧州等地已先行先试,将业主满意度纳入物业考核、挂牌督办问题小区、设立服务保证金等,为全国新规落地铺路。
四、行业总结
3月份,物业行业迎来关键性政策突破,《物业管理条例》更名标志着行业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根本性转变,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代表委员的建言、地方政策的落地与企业的转型探索,共同推动行业破解痛点、规范发展。未来,随着法规修订完善、智能化技术普及和服务质量提升,物业行业将逐步进入更加健康、透明、高效的发展阶段,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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