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衡阳市发布《衡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
![]()
![]()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此次收费标准的重点,按核心、一级、二级区域分级计费,且20:00 至次日 8:00 及春节法定假日免费,收费时段 30 分钟内停车也免收费用。
![]()
核心区域首小时 1 元 / 15 分钟、首小时后 1 元 / 12 分钟,24 小时限价 30 元;
一级区域首小时 1 元 / 20 分钟、首小时后 1 元 / 15 分钟,24 小时限价 20 元;
二级区域首小时 1 元 / 30 分钟、首小时后 1 元 / 20 分钟,24 小时限价 15 元。
![]()
此外,国家机关、公益公用事业单位(不含医院、高校)停车场,白天 08:00-20:00 按 2.5 元 / 30 分钟计费,夜间 20:00-08:000.5 元 / 30 分钟,1 小时内免费、24 小时限价 20 元;
![]()
公立医院停车场计费标准与上述一致,24 小时限价 30 元,就诊相关车辆可核定专属免费时间;车站码头等配套停车场 2.5 元 / 30 分钟,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1.5 元 / 30 分钟。
![]()
细则还明确,摩托车(电动车)收费不超过小型汽车四分之一,残疾人驾驶本人车辆、执行公务特种车辆等七类情形免收停车费。所有收费停车场需提前 10 日公示收费信息,不公示不得收费。
阅读文件原文
© THE END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