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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人民政府:
为更好推动我市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沿线群众合法权益,准确核定项目投资,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公路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交建管发〔2024〕185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五个县(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7日
政策咨询电话:0356-2024868
泽州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泽州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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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附属物补偿标准
工程附属物补偿标准为2024年12月工程造价,本价格为参照价格。具体补偿要经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未列项目要经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
工程附属物补偿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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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圃地各类苗木补偿标准
苗圃地各类苗木补偿标准为2024年12月市场综合确定价格,本价格为参照价格。具体补偿要经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未列项目要经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
苗圃地各类苗木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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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高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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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执行。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以房屋的实际结构和现状为依据,综合考虑房屋建筑造价规范、建筑年代、使用状况等因素,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近年来高平市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补偿价格,本价格为参照价格。未提及的项目需评估机构结合市场询价后,出具评估结果。具体补偿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协商确定。
高平市公路建设项目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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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补偿标准为高平市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近年补偿价格,为参照价格,未提及的项目及上述项目还需评估公司结合市场询价后,出具评估结果。
高平市公路建设项目树木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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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补偿标准为高平市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近年补偿价格,为参照价格,未提及的项目及上述项目还需评估公司结合市场询价后,出具评估结果。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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