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名妓,她美艳动人,横行青岛十几年,黑白两道无人敢惹,积攒了数不胜数的财富,却没有改变悲惨命运,最终落得被枪决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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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美人叫于小脚,原名于文卿,为何会犯下死刑?
于小脚是个私生女,因为不受家人待见,在7、8岁时就跟叔叔一起来到青岛了。
19世纪末,青岛还是德国人的地盘,殖民者忙着修铁路、建工厂,大规模招人干苦力,待遇给得还不错,包住宿,每天有鱼、锅饼,甚至还有牛肉。
一听说有这等好事,大批外地年轻人赶来应聘,于小脚的叔叔就是其中之一,不过一个大男人带着孩子没法干活,总不能天天放在码头边,该怎么办呢?
那时青岛已经有了妓院,有些工人发了工资没地方花,就跑去消遣。叔叔有时也去,就把于小脚暂时托给了熟悉的老鸨。幼小的她懵懵懂懂,只知道这里的女人都很漂亮,比码头上的光膀子粗汉好看。
老鸨看这孩子生得可爱,性格又乖,渐渐喜欢上了她。于小脚也开始帮着妓院做些跑腿的活儿,给客人送花、送茶点。叔叔下班来接,她就跟着回去;叔叔再去上班,她再来妓院,来来回回几次,叔叔索性把她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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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鸨把于小脚当干女儿养,吃穿用度比院里其他姑娘都好,还请先生教她读书、弹奏乐器。等到了十几岁,她出落得貌美如花,皮肤雪白如玉,一头烫得蓬松的卷发,出门喜欢穿一身干净的黑衣,透着一股洋气劲儿。
于小脚的一双三寸金莲让当地人印象深刻,走路时腰肢跟着摆,一步一个弧度,整个人如同一件会动的工艺品。久而久之,没人再叫她的本名,都叫她“于小脚”。
于小脚会弹琴会诗书,想见她得先登记预约,妓院开一张纸条,写明姓名、时间、地点,凭条赴约。价格更不是一般人能掏得起的。20岁时,于小脚接管了妓院,成了风月圈里数得上的人物。
一个有姿色又有能力的美人,自然备受青睐,政府官员、大老板、地痞流氓都是她的常客。她黑白两道通吃,出门时看上去就一个人,实际上身边全是乔装成车夫、路人、陌生过客的保镖。
国民党天津某警察局长来青岛后,某一天去澡堂洗澡,澡堂老板好心提醒他看好贵重物品,这位局长拍着腰间的手枪说:“谁敢来偷,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他挑了个能用镜子照见外屋的位置,还让两个保镖守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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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精密安排,总应该没问题了吧?没想到洗完一出来,局长发现手枪、皮带、钱包都没了。保镖也傻眼了,说只来过一个送包子的,东西放下就走,连钱都没收,他一下子明白了有人设局,送包子的就是小偷。
澡堂老板过来小声建议,往前走不远,找一位叫于小脚的帮忙,事情就解决了。局长这次听话照办,果然还没到天黑,所有东西原封不动地送了回来,这就是她设局给达官贵人送上的“见面礼”。
新中国成立后,于小脚的处境一落千丈,过去她曾投靠日本人、勾结流氓、逼良为娼、逼死人命,现在到了偿还的时候。
派出所去抓人,发现于小脚裤腰带上系的全是金戒指,警察还在一个花盆下发现了大量银元宝。
于小脚曾经风光无限,可那些日子终究成为了过去,1952年,她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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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单出美貌是个死局,要加上别的东西才是王炸,如此看来,其中一种最重要的选择,或许叫做“正道”。
参考资料:《发现青岛:名妓被称第一美女 解放后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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