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首期“暖心之旅”温暖上线,崇明区融媒体中心联合崇明区妇联共同打造的“媒体书屋”系列节目,迎来“六心之旅”第二站:《安心之旅——纪念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特别对话》。本期特邀嘉宾崇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顾硕和区妇联维权干部施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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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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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妇联维权干部施柳霞
202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家暴绝非“家务事”。这一次,我们把法律底线、求助路径、勇敢发声的力量与真实故事,讲给每一个需要听见的人。打开广播,以法之名,向家暴坚决说不,让家重回安宁与温暖。
法治微光点亮心房
安心之旅从家开始
《反家庭暴力法》核心内容牢记三个关键词:预防、制止、救助。
预防:法律明确了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机构在发现家暴线索时有报告义务,让“看不见的暴力”被及时发现。
制止: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警后必须及时出警,制止暴力,并可出具告诫书,形成法律震慑。
救助:最典型的制度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为受害者筑起一道“法律防火墙”。
妇联暖心护航
多方联动相助
施柳霞:外来媳妇陈女士(化名)遭家暴后,因无亲友依靠又不敢回家,带着6岁女儿前来区妇联求助。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属地妇联和派出所,陪同陈女士报警并前往医院验伤,联动区民政局,将母女妥善安置在反家暴庇护中心。期间,区妇联工作人员每日探望慰问,为孩子送上玩具,耐心安抚情绪,细致开展政策解读与普法宣传。在确认陈女士与丈夫均有调解意愿后,为夫妻二人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依法对陈女士的丈夫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陈女士的丈夫也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夫妻双方最终和解,家庭重归和睦。
人身安全保护令
就是你的“安全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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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硕:首先,当事人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都可以申请,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机构都可以代为申请。
其次,通常是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最后,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明确写清被申请人的信息、具体的请求事项,即希望法院禁止被申请人作出哪些行为,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写明事实与理由,并尽可能附上证据。
家暴≠家务事,求助通道请记好:
1、第一时间报警,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及时就医验伤,保留证据。
3、向当地妇联求助,区妇联设有12338维权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9666138。
收听指南
《法治进行时·安心之旅》节目播出时间:
首播:3月17日7:30
重播:3月17日17:00
3月19日11:30
收听方式
崇明区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FM88.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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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守护,以法为盾
不沉默、不旁观、不忍耐
愿每一扇家门内
只有拥抱没有暴力
文字、音频:倪格格
编辑:顾佳丽
责编:李琳、顾佳丽
求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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