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内蒙古发布2026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明确全区防火期划分标准。
其中,春季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乌兰察布市以西地区实行跨年度防火期,即9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大兴安岭林区防火期为4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可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并公布防火区及防火期。
命令明确,高火险时段将依法实施封山封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当火险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时,全面实行“逢人必查、逢车必检”。
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应急、林草、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全力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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