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观新闻记者 张瑞哲)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市民购车需求,我市于3月10日提前结束第一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并同步启动第二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此次活动持续至4月30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补贴资金共计2400万元。汽车补贴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消费者可通过昌通码服务平台活动专区查看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此次活动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性质新乘用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参照第一轮活动执行,按裸车价分档补贴,新能源车补贴力度高于燃油车,最高可享6000元补贴。活动开展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或修订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我市按照上级政策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1月24日—3月10日期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在南昌县、东湖区、西湖区、南昌经开区参与第一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车,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已取得申报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3月16日前在第一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申报端口上传所有材料,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如南昌县、西湖区、南昌经开区在第一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申报结束后仍存在结余资金,则将于3月17日用于启动其第二轮“车购洪城”汽车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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