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3月10日发布公告,对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进行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调查,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存在未进行换届并更换法人登记证书的问题,福建省民政厅向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仍未按《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福建省民政厅拟对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民政厅表示,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福建省典当行业协会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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