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3月9日报道,近年来,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AI技术恶意滥用引发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层出不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趋势。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不法分子对AI技术的恶意滥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迭代升级的重要推手,直接加速了此类犯罪的异化演变,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诈骗手段智能化、黑灰产业链条化、社会危害扩大化等突出特点。
据介绍,由于AI技术的快速发展,诈骗犯罪的手段也高度智能化,迷惑性与隐蔽性也更强。不法分子利用AI换脸、拟声等技术,精准复刻被害人亲朋好友的面容和声音,通过高度仿真的视频、语音通话实施诈骗,传统识别手段难以辨别真伪,诈骗成功率也得以大幅提升。涉诈黑灰产链条化,分工配合形成闭环。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涉AI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精细的黑灰产链条,涵盖“技术开发—信息收集—引流获客—实施诈骗—资金转移—洗钱变现”等环节,各环节相互独立又紧密协作,跨区域化特征明显,打击治理难度不断增大。
据了解,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的大数据分析,对公民信息进行分析后精准画像,实现从“广撒网”的盲骗到“点对点”的精骗,诈骗更易得逞,受骗群体持续扩大,严重破坏网络信任体系,社会危害越来越大。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院以精准司法裁判为核心,强化刑事打击震慑力。
严惩实施AI诈骗的关键主体,如对组织研发AI诈骗技术和工具、策划实施诈骗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及累犯、惯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
追责诈骗共同犯罪,对明知他人利用AI技术实施诈骗,仍提供技术支持、协同配合的人员,构成共同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坚持全链条打击,对于研发售卖AI换脸拟声工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及转移洗白赃款等涉电诈关联犯罪,严格依法惩处,坚决铲除犯罪土壤,斩断为电诈犯罪“输血供粮”和提供“技术助攻”的帮助链条。
另外,法院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AI技术监管、平台审核、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工作疏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平台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及时完善技术防控体系,加强跟踪问效,从源头遏制技术滥用。
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8.5万人,同比增长1.2%。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域外侵害我国公民的罪犯,依法受到严惩。
据了解,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集团化、产业化、复合化特征,尤其是跨境电诈犯罪案件高发多发,还衍生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暴力犯罪,已成为世界公害和全球公共安全治理难题,尤其是跨境电诈犯罪案件仍处于高位运行态势,打击治理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今后还将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为跨境电诈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跨境电诈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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