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2月份,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涉税违法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三类违法行为,曝光多起典型案件。涉案主体涵盖涉税中介、网络主播及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手段隐蔽、涉案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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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2 月,税务部门持续强化税收征管执法力度,聚焦各类高发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多批次典型案件,通过税收行政处理处罚与司法追究衔接,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情形。以下按涉税违法类型分类说明查处情况:
一、虚开发票类违法案件
此类案件主要涉及涉税中介协助企业虚开、空壳企业虚开等情形,是税收征管重点打击的违法类型。期间查处 6 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涉案中介以 “税务筹划” 为名义,通过操控空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虚构经营活动、虚列成本等方式,为委托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协助企业虚假申报少缴税款。部分涉案中介操控数十家空壳主体,虚开发票份数超千份,涉案金额最高达 2.14 亿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涉案涉税中介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将其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实施行业联合惩戒;对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已被判处刑罚或提起公诉;同时对虚开发票上下游涉事企业开展延伸检查,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实现全链条打击。
二、偷逃税款类违法案件
此类案件涵盖网络主播、市场经营主体等不同主体,违法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点,主要包括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情形。
1、网络主播偷逃税
查处 2 起高人气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涉案主播通过隐匿佣金收入、拆分收入至个人账户、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单户少缴税费金额最高达216.32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涉案主播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罚款金额最高达415.05万元,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有效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征管秩序。
2、企业骗取税费优惠偷逃税
查处 4 起企业典型案件,涉案企业通过虚列研发费用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利用个人账户收取经营款项隐匿收入、设立空壳主体拆分收入适用低征收率、虚列成本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手段,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优惠,偷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其中部分企业虚列研发费用近亿元,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999.09万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处理金额最高达 1715.99万元,涉案款项均已追缴入库,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骗取出口退税类违法案件
此类案件多为跨区域、链条化作案,违法手段隐蔽复杂,涉案金额较大,期间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查处4起典型案件。涉案主体通过 “买单配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购买报关单信息、虚构跨境交易流程、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造假、操控空壳企业搭建虚假出口场景等方式,伪造出口退税申报资料,骗取出口退税款,个案最高涉案金额超2亿元。
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涉案企业作出三年内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理,依法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对涉嫌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部分案件主犯已被依法判处刑罚,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提起公诉。通过多部门协作,依托税收大数据与跨境监管信息共享,实现对违法团伙的精准识别与全链条打击,切实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来源:税务总局
编辑:恰卓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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