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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法典立法有关的人和事,这两天讨论的热度重新回温。王利明教授几年前发在某正经法学期刊上的回顾与 梁慧星先生此前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的摩擦的文章再次受到瞩目。(参见:)
2020年5月22日,公众号“瞰法”曾推送了对梁慧星先生的专访文章,题目为“梁慧星:国家的事,我尽了我的职责”(后不知何故又删除了)。由于文章搭上了民法典立法的风口,而且又是民法权威学者的第一视角的讲述,所以很自然地,在法律人的圈子里流传甚广,甚至还有“溢出效应”。
梁先生大半生的学术事业,都与民法息息相关,其学术情怀和对民法典大业数十年如一日的持续参与,在在都让人感受到一种学术报国的拳拳赤忱。然而,我在读这篇文章时的感受,先是惊讶,继之是感到可惜和遗憾。
01.
我惊讶的是,记忆中那个活力四射的“学术中年”梁先生,此时竟然已经显出了老态。

连梁慧星先生也变成了老头子了,那一刻,我的心突然痛了一下。
我对于梁先生的印象,还停留在十几年前。
那时候,民法典的话题就已经很热了。
当时,梁慧星先生作为民法学中生代两巨头之一,在各种论坛、讲座和研讨会上,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豪迈身影,深深地映在了当时还是法科菜鸟的我的脑海里。
02.
在刚刚提到的这篇专访的结尾部分,梁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
“ 国家的事,我尽了我的职责。我最担心的是将来子孙后代说,别人不懂,你懂,别人不知道,你知道,你不敢说。 ”

我同意梁先生的前半句话,民法典这件“国家的事”,他的确尽了他的职责。
甚至,我还觉得,梁先生后半句的担心是多余的——稍微对中国民法典的学术论争史有些了解的人,都不会去指责先生“你懂,你知道,但你不敢说”的。
但在我而言,心里其实是感到有些可惜和遗憾的。
为什么?
因为梁先生虽然“敢说”,但似乎不太“会说”,以致在近些年与民法学界另一巨头的较量中,屡屡处于下风,甚至有些形单影只了。
03.
事实上,梁先生很多关于民法典立法的意见是颇为中肯的。(参见 : )
很可惜,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即使在纯粹学术的讨论中,也是有声量大小的差异的。
声量的大小,又常常不在于你说的有没有道理,而常常取决于一些与学术无关的场外因素,譬如:谁占有的学术资源更多,谁在学术游戏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各种直接间接的影响力。
梁先生是个学者,还是比较纯粹的那种。但他在这场有关民法典编纂的世纪大讨论中的逐渐失势,也恰恰是因为他“只是一个学者”。
作为学者,他似乎并不善于组织资源、笼络团队,不善于长袖之舞、远交近攻。 须知,要在学术江湖里成为一方学阀,光有学问没有人脉是万万不能的,你还必须 拉起一支队伍,人强马壮的那种,这样才能“声势浩大”。
在这方面,学者性格的梁先生似乎是吃亏的。
他是金庸江湖里的一个绝代高手,但他醉心武道,拙于造势,门派的力量又弱小,声威自然就渐渐被盖了下去。
这,大约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04.
其实,梁先生个人的荣辱,我是不关心的。
我为梁先生感到惋惜,其实说白了,是为中国民法典感到遗憾。
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这部法典的意义不可谓不大。然而,在这样一部煌煌巨典的编纂过程中,似乎并没有与之相配的学术论战。
熟悉德国民法典的人都知道,在德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中,以萨维尼和蒂堡为代表的两派的论战,其持续时间之长、牵涉问题之广、产生影响之大,都早已成为世界学术史上的一段佳话。
也正因为有了这场针锋相对的学术论战,德国民法典才得以最终成为一部与法国民法典并立的大陆法系经典法典。
然而,反观中国民法典的学术论争史就会发现,尽管看似意见纷陈,但其中水分颇多,很多人蹭个热点名利到手后就鸣金收兵了。
本来,作为民法江湖里的两位中生代绝巅高手 ,梁与王是最有可能展开一场世纪大论战的。一开始,大家也是这么期待的。
可惜,所有人都没想到,民法典的立法竟然是一场持久的消耗战。消耗战,比的自然是门派的资源。于是,势单力薄、资源有限的梁先生,也便吃了亏,以致到后来,声量渐渐被压了下去,甚至被边缘化。
这是梁先生个人的遗憾,但,又何尝不是中国民法典立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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