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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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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
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
可是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私自安装“翻牌神器”
然而,这些“小聪明”
并未能逃过交警的“法眼”
已被交警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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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16时许
贾汪大队卡口中队民警
在道路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
发现一辆货车在车头非法加装射灯
而且车牌区域存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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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细致查验
民警确认该车驾驶人
私自加装了“翻牌器”装置
该装置可通过驾驶室内的按钮
控制车牌快速收放
以此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企图逃避交通违法处罚
随后,民警现场对驾驶人
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
明确告知其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法律后果
深刻剖析此类行为
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危害
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险性
最终,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并全程监督其当场拆除非法装置
彻底消除了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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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或使用伪造号牌
扰乱道路通行秩序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助长驾驶人违法侥幸心理
给道路交通
埋下极大安全隐患
遮挡号牌的危害
1、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会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巡警公正执法。
3、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遮挡,致使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徐州交警提示
不按规定悬挂、安装机动车号牌
看似能躲避“处罚”
实则隐藏着巨大安全隐患
更是对交通法规的公然漠视
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小聪明”
最终只会换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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