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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字新能源DNE)
3月5日,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政府官网更新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 150MWp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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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示内容显示,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3日取得抚州市崇仁生态环境局批复。因该项目光伏区有些批复中的地块无法租赁导致地块变更,故重新报批。
对比变更前后,数字新能源DataBM.com发现,该项目涉及装机容量未变,依旧为150MWp。但光伏区占地面积由原来的 2934.21 亩缩减至 2902.77 亩,占地类型从原来的茶园、果园、采矿用地、坑塘水面其他草地、园地变更为茶园、果园、坑面水塘及其他园地。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一期已建设装机104MW,此次变更对二期建设进行评价,拟装机容量为 46MW,拟租用面积为919.58亩,拟建地块分布在崇仁县白路乡、孙坊镇、航埠镇。
根据崇仁县人民政府官网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发布的该项目环评拟受理文件显示,国家能源集团抚州崇仁150MWp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总投资4890万元,总规划容量150MW,共安装575Wp 单晶硅 N 型太阳能双面组件 260884 块, 实际装机容量为150.0083MW,建设单位为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来源:崇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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