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官网公布一则
餐饮具清洗消毒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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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
是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关键一环。
为进一步防范
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不彻底
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
提示中列明餐饮具清洗消毒中
常见的风险隐患
以及对餐饮服务提供者
规范操作要求等。
如违反有关要求,将罚款最高五万元,
或被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常见风险隐患
1、物理污染风险:清洗不彻底导致食物残渣、水垢附着,或周转过程中混入毛发、异物等。
2、化学残留风险:洗涤剂、消毒剂未冲洗干净,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洗消毒产品。
3、微生物污染风险:消毒温度不足、时间不够或消毒柜超负荷运转,导致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致病菌残留。
4、交叉污染风险: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未放置在专用保洁设施内,提前摆桌长时间暴露,或保洁设施不密闭、不清洁。
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操作
“四必须、一鼓励”
1、必须配备合规设施设备
清洗消毒区域独立分区,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水池、消毒柜、保洁柜。
2、必须采用规范消毒方法
采用物理消毒的(热力、红外等),确保消毒柜正常运转、温度达标(煮沸/蒸汽100℃保持10分钟以上,红外120℃保持15分钟以上);
采用化学消毒的(含氯消毒剂),浓度必须达到250ppm(250mg/L)以上,浸泡时间不少于5分钟,且必须用净水彻底冲洗残留;
落实“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洁”流程;
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
3、必须严把采购查验关
采购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须查验并留存洗消企业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包装应密封、无破损。
4、必须防止二次污染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置于专用密闭保洁柜内,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5、鼓励开展自查与快检
鼓励使用ATP荧光检测仪、试纸等快速检测洁净度(ATP相对光单位≤30 RLU为合格)及消毒剂残留,定期对外购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抽检。
广大消费者“三留意”
1、就餐前留意查看
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保质期内,拆封后闻有无异味、摸有无油腻或异物。发现餐饮具不洁,应立即要求更换,并向商家反映。
2、外出就餐留意选择
优先选择在就餐区公示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
3、发现问题留意维权
如发现餐饮具不洁,保留相关票据及实物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法规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
立即对照开展自查,
全面排查风险。
食品安全无小事,
餐具洁净是底线。
让我们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转发提醒!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吴茵琳
责任编辑/赵思华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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