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介绍
卢爱红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
推动劳动报酬及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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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依法获得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权利的核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劳动权利。依法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承载劳动价值、劳动者尊严和家庭希望,涉及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体现的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依法获取劳动报酬,是畅通生产、分配、交换、流通、消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链条的重要环节,体现的是对社会生产的带动和提升。劳动报酬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段时期以来,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因群体集中,多见于进入非农领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打工的农民工群体;或因时间集中而敏感,每到岁末年初,打工者辛苦一年,盼着及时拿上工钱回家过年。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切实把治理欠薪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求,纳入议程,接力治理,欠薪“顽疾”持续改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全面落实,数字化监管平台广泛应用,部门联动合力增强,劳动者维权渠道畅通便捷,专项行动和工作考核持续实施,欠薪问题形成治理闭环,欠薪发生率不断降低,工资拖欠及时处理,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当前,拖欠工资问题仍然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动向。虽然房地产业深度调整,规模和影响面大幅收缩,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债务与劳动报酬交织,拖欠工资隐患犹存。加工制造企业,有的产能过剩,有的转型发展滞后,经营出现困难,成为潜在的新欠薪点。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劳动关系认定如何厘清、最低工资标准如何适用、报酬计算与支付如何透明、灵活支付方式如何保障、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工作如何获得更高报酬、劳动报酬维权服务渠道如何更加畅通等新问题、新挑战。这些都需要完善制度基准,加强规则协商,强化数字监管,创新维权服务,压实平台责任,提升整体权益保障水平。
劳有所得、群众期盼;按劳取酬、理所应当。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工资收入分配属于初次分配范畴,在整个收入分配中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动劳有所得,就是要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健全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落实打工拿钱,就是要保障劳动报酬权利,确保劳动价值得到合理对价,增强劳动报酬的稳定可预期,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
编辑丨邱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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