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1万没写借条同学不还钱,起诉法院还驳回了!原告败诉就肯定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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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微信转账1万没写借条同学不还钱”的这事,很多人为原告鸣不平,有人说“大家都明白咋回事,但没有证据,没办法!”有人说“肯借钱的都是要珍惜的人,可有些人就是这么坑信任自己的人”,还有人建议给把不还钱的同学发遍朋友圈,但我觉得这案子有问题的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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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案子不能只看原告怎么说,看新闻也不能只看标题,毕竟新闻学的事,大家懂的!我们还是看一下案情吧。
按报道,原告陈某说,同学雷某为了还信用卡向他借款1万,他通过微信转账了两个5千元,出于对同学的信任没打借条。对此,原告只能提供两次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
先简单普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的情况有专门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规定看这个案子,原告凭转账记录起诉,法院受理后还要看被告怎么答辩。被告雷某说这1万元确实是还他的信用卡了,但这是因为原告陈某之前曾经用他的信用卡套现,所以这1万元是陈某还的钱!雷某还提供了聊天记录证明陈某用他信用卡套现的事实。
面对被告的抗辩和举证,原告陈某承认曾经用雷某的信用卡套现,但说之前已经用现金还了那笔套现,可他又无法提何证据来证明用现金还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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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大家觉得这两位同学谁的说法可信?当然,两人之间是否还有其他没说出来的隐情我们不知道,但至少从证据上看,这案子原告败诉不冤!
简单总结一下:没有书面借据以转账凭证起诉的民间借贷案很常见,胜诉的也很多,但通常即使出于信任没有写书面借条,但大概率能找到一些聊天记录、录音之类的佐证。如果原告除了转账记录以外没有任何佐证,法官就会怀疑有问题。这时候如果被告不认可借款,同时对转账为其他用途有相应举证或合理说明,而原告又推翻不了被告的证据和说法,原告就面临败诉了。
本文作者:杨文战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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