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一笔消费。
尤其是花上几百万买精装房,图的就是个省心、舒心。可南京的钟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掏空六个钱包买的“梦想之家”,收房那天,直接变成了“至暗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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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晴天正午,屋里必须开灯
2021年,南京市民钟女士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精装期房,总价440多万元。
2024年10月,终于等到收房。钟女士满怀期待地走进新房,眼前一幕让她直接懵了。
明明是中午时分,阳光最好的时候,她家北侧的厨房、卧室和两个卫生间,却暗无天日。
为什么?
因为就在窗户北侧,不到两米的地方,赫然立着一堵约5米高的实体墙——那是入户大厅的墙体。
5米高,相当于两层楼。这堵庞然大物,把采光和通风挡得严严实实。
钟女士当场就懵了:“哪怕是中午,房间里不开灯,什么都看不清。”
晴天正午,要开灯才能生活。这不是地下室,这是她花440万买的精装房。
更糟心的是,房子北侧天井的排水沟用的是镂空窨井盖,一到夏天蚊虫孳生、异味弥漫,窗户根本不敢开。
采光不行,通风也不行。钟女士感觉自己买的不是“豪宅”,而是“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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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你没问,我也没说”
这么严重的问题,为什么买房时没人告诉钟女士?
她翻遍了购房合同、不利因素告知书,所有书面材料上,对这堵5米高的入户大厅墙只字未提。销售人员卖房时,也从未提及北侧会有这么个“大家伙”。
钟女士后来回忆,自己买房时也去工地看过,但那时房子还在建,墙体还没起来,根本看不出端倪。
她和其他几位同样“中招”的一楼业主,多次找开发商沟通。
开发商的回应,让人啼笑皆非:
“这个入户大厅的设计是合规的,规划审批都通过了。”
“我们也没说没有这堵墙啊,你没问,我们也就没说。”
“你没问,我也没说”——这句话,成了开发商最理直气壮的理由。
但在钟女士看来,这完全是偷换概念。买房时,消费者依赖的是开发商的如实告知。哪些因素影响居住体验,开发商心里最清楚。藏着掖着,等业主交钱了再推给一句“你没问”,这不是欺负人吗?
几次沟通无果,钟女士和另外两位业主,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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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法院:开发商存在过错,按房价15%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做了两件关键的事。
第一,实地勘验。法官直接去了现场,站在钟女士家里,感受那个“正午也要开灯”的采光环境,亲眼看着那堵5米高墙对窗户的遮挡。
第二,厘清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堵5米高的实体入户墙,虽然设计合规,但它对房屋采光、通风的影响,属于重大瑕疵。
这种重大瑕疵,开发商作为卖方,应当在销售时明确告知购房者。无论合同里有没有写,无论不利因素告知书里有没有列,这都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
现在开发商没告知,那就是存在过错。
而且,这堵墙属于建筑结构,已经建成,难以改造拆除。换句话说,这个“暗无天日”的后果,业主们要一直承担下去。
既然损害已经造成,且无法恢复原状,那就赔钱。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按房屋总价款的15% 进行赔偿。按钟女士440多万的房价算,赔偿金额将近67万元。另外两位业主,也拿到了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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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给买房人的三点提醒
钟女士最终拿到赔偿,算是维权成功。但这个案子的教训,值得每一个买房人记住。
第一,买期房别只看沙盘和样板间。沙盘是美化过的,样板间是优选过的。真正能反映问题的,是工地的实际进度,是那些“沙盘上看不到的东西”。
第二,不利因素告知书一定要逐字看。很多购房者翻两下就签字了,但恰恰是这份文件,藏着很多关键信息。
第三,保留好所有证据。销售的宣传资料、聊天记录、沙盘照片、样板间视频,都留好。一旦出了问题,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买房不易,维权更难。
希望钟女士的67万,能让更多开发商明白:诚信,是最好的营销。隐瞒,是最贵的代价。
也希望每一个买房人,都能住进阳光明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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