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在机构调研中称相关业务为第二增长曲线、子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但互动易回复又表示无产品、无收入、无量产,请问为何表述不一致?该业务合作方是谁,技术归属、授权范围及排他性如何约定?子公司相关专利所有权归谁?中试线及向宁德时代送样是否由孙公司志特小临负责?上市公司与孙公司权责如何划分?请公司如实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董秘回答(志特新材SZ30098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相关隔热防火材料系公司与合作方基于合作方技术开展的应用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可以结合市场需求,反馈改进意见并参与有关过程,合作方提供技术和产品并授权公司在建筑相关领域使用和推广,相关专利申请由合作方自主开展。子公司安徽志特小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尚处于商业化运营的初期阶段,未向宁德时代送样测试。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秉持审慎原则,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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