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大货车“亮尾”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防范大货车夜间行驶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因尾部安全设施不达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货车“亮尾”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大货车尾部安全设施设置与使用,实现反光标识清晰有效、照明信号设施齐全完好、防护装置安全可靠的治理目标,坚决杜绝“黑尾”车辆上路行驶,大幅减少相关道路交通事故,建立大货车尾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上路行驶的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及其他货运车辆(以下统称“大货车”),重点管控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国省干线公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大货车集中通行区域及夜间通行高频路段。
三、治理内容
1.反光标识:无破损、脱落、遮挡,粘贴规范、清晰有效;
2.车灯设施:尾灯、转向灯、示廓灯等齐全完好,能正常使用;
3.防护装置:车尾防撞梁、侧面防护装置牢固无破损,安全可靠,严禁非法改装。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治理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温馨提示
乌海交警提示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货运车辆请务必在车身正确粘贴反光标识,确保其符合相关国标要求,并喷涂放大的车牌号,不遮挡、污损号牌,保持车身、车尾干净明亮。请自觉杜绝随意违规停放行为,全力维护道路的安全有序与畅通,若确有休整需求,请将车辆驶入正规服务区或停车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日
来源:乌海交警
编辑:杨爽 王晨迪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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