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许璐 李晖 北京报道
近日,又有两家持牌支付公司因违规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罚单。从违规事由来看,均涉及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行付”)因六项违法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88.39746万元,并处罚款184.930268万元,罚没合计273.327728万元。
罚单显示,随行付涉及违规行为包括:1.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2.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3.未严格设置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4.未严格审核商户资料;5.存在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的情况;6.未按规定留存商户资料。
同时,随行付大风控办公室的刘某龙因对随行付未能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公示期皆为五年。
根据随行付官网信息,其成立于2011年,于2012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除吉林省、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黑龙江省以外地区)”。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付通”)因违反商户管理、账户管理、清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合计罚没人民币127.106914万元。
根据快付通官网信息,其成立于2009年9月,2011年5月18日,快付通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从事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业务;同年12月22日,再次获得从事广东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资质。原名“深圳市快付通金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更名。
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快付通的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广东省)”,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
从股权结构来看,快付通的股东包括深圳联合金融广告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雁联计算系统有限公司、深圳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20%、20%、9%。
2026年2月5日,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在《快付通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供应商征集公告)》中披露,截至2025年12月,快付通的总资产61205.54万元,净资产为22649.25万元,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6967.19万元,净亏损2894.85万元。
(编辑:李晖 审核:何莎莎 校对:翟军)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本账号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账号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账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