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元 封面新闻记者刘彦谷
3月2日,从广元市民政局获悉,为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提振养老服务消费,从今年开始,广元首次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发放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此次发放的补贴是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居住地为广元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广元辖区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项目为民政部、财政部规定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驻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实施过程中,补贴项目内容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可在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使用。
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人均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一般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30%—60%,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将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调整。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此外,能力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不足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承担或由县(区)统筹安排。能力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老年人的评估经费:65岁以上老年人评估费用由省级财政安排的中央公益福彩金保障,其余老年人评估费用自行承担或由地方统筹安排。
电子消费券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据悉,对于电子消费券的申领,支持老年人家属、亲属与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协助代办,包括补贴申请、服务选择、消费券使用等。
各县(区)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民政通”内已有有效评估结果的,可直接申领电子消费券。2025年1月29日开始,已经被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或《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将评估数据交换至“民政通”。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与医保、卫健等部门评估标准衔接统一,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互认。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经确认后,将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广元市民政局养老科科长李国伟表示,该市已组建补贴项目专项工作队伍,负责统筹项目开展。按照项目服务机构相关要求,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摸底,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综合考虑服务阵地、服务覆盖区域、业务覆盖范围、服务队伍、服务质量等要素,合理确定本区域内服务机构,指导其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入库,并对参加项目的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审核、更新服务机构名单。聚焦重点群体,指导帮助失能失智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家庭成员等重点对象及其代办人熟悉申领流程,为不便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提供贴心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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