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供个场地也要坐牢?”
当然!
只要在自己所能管理使用支配的
住所、车辆等场所内
容留他人吸毒
就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行为!
近日,桐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
>案情回顾 <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3日,被告人王某1在其位于桐梓县某镇的家中卧室,四次容留王某2吸食毒品。
>法院审理 <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1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1在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羁押期间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1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1在公诉机关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结合被告人王某1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危害后果,本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某1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小关提醒
容留他人吸毒
无论是有偿提供场所
还是无偿提供场所
均涉嫌违法犯罪
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 桐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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