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承接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提升我县养老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老年人能力评估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能力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方面,并出具规范、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
(三)服务对象: 平利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平利县有评估需求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中的老年人(具体以实际委托范围为准)。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项目要求: 为保障遴选具有充分竞争性,原则上参选的合格第三方机构不得少于3家,此为遴选工作的基本门槛,符合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相关法规精神,避免因参选机构过少导致垄断或缺乏比选基础。
二、参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入户调查所需的交通工具、信息采集设备等)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书面声明;
3.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二)专业条件
1.具备使用“陕西省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老年人能力评估模块的条件,且拥有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评估场所、设施设备等;
2.评估机构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不少于1人、社会工作者不少于1人、高级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人、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且所有团队成员需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持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不允许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6年3月2日至3月4日(工作日期间),申报机构请携带以下原始材料,至平利县民政局407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邮寄或电子材料,仅接受现场提交。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单位基本信息材料: 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资质与信誉证明: 近3年社会救助类项目业绩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服务团队配置、核查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措施、进度安排、保密方案、费用预算等(需详细说明入户调查的具体方法);
(四)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用于佐证综合实力的补充材料。报名材料需按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注明“平利县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第三方机构遴选报名材料”。
四、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
3月5日至11日,县民政局将成立7人遴选小组,对公开报名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通过审查的机构将进入实地考察环节,遴选小组将实地对其运营情况、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五、确定机构
遴选小组根据实地考察和考评情况,召开评审会议,以无记名打分方式从资质资格、服务团队、企业资信等方面对候选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得分最高者将确定为初定运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确认为最终合作方。
平利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8日
平利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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