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近日以6比3裁决特朗普动用“紧急权力”加征的全球关税违法,再次搅动全球经贸格局,立刻带来两个重大问题:对几十个国家政府而言,过去一年辛辛苦苦和美国谈成的关税协定,还作数吗?对数以万计服务美国市场的进出口公司而言,已经缴纳的关税,能否要回来?
不论美国最高法院还是白宫,对这两个问题都没有给出明确回答。但工商界已经不愿再等,一场索要退税的官司大潮已涌向白宫。
在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短短几日内,已有超过900家美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提起诉讼,要求退回所缴关税。物流巨头FedEx在2月23日率先起诉,要求“全额退还”,开市客(Costco)等大型零售商、多家苹果供应链公司,以及数百中小进口商随即跟进,预计索要退款总额超过1300亿美元。
贸易专家表示,中国公司也可以通过几条途径加入“索要退税”的阵营,而他们的体量也远比外界想象得大。英国《金融时报》援引的一项数据显示,合法注册为美国进口商——从而有资格获得退税——的中国公司,已经占到美国从中国进口总额的20%。
需要明确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叫停美国政府征收的所有关税,而只是叫停了特朗普依据《紧急权力法》所征收的那部分关税(简称“IEEPA关税”),主要包含两项:对数十个国家征收的“对等关税”(约10%),和对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征收的所谓“芬太尼关税”(约10%)。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在过去一年中,美国政府累计收缴的IEEPA关税约1750亿美元,占其同期总关税收入约一半。
政策分析师们目前普遍认为,这笔钱被全数退回的可能性很小。首先是因为它金额巨大,全部吐出会令美国政府难以承受。美国政府也大可以辩称,多数进口商已将关税负担转嫁给了下游消费者,因此全数追讨不合法理。此外,逐一退款带来的巨量工作也会压垮美国海关。
但最高法院的裁决也非儿戏。美国商务部已经表态,企业可以走司法途径索要退税。
目前的一种普遍预期是,美国政府可能会采取“分而治之”的做法:对FedEx这类有实力把官司打到底的大公司,政府或者退税,或者承诺以“未来税款抵扣”的方式,避免当下付出现金;而对于资金流紧张、打不起漫长官司的中小企业,政府或与它们达成和解,最终退回60%-70%的已缴税款。
中国公司如何索要退税?
虽然美国政府收缴的关税主要由美国进口商缴纳,因此退税也只会返回给美国公司,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贸易系崔凡教授分析称,有三种情况,中国公司可以加入索要阵营。
首先,是美国进口商为了维护长期合作关系,愿意把部分退税分享给中国出口商。由于近年来美国关税政策高度不确定,应该有相当比重的贸易合同——比如高度依赖中国供货的大型美国零售商——对双方如何应对税率政策变化做出了约定,那就应该按照合同办。
第二种情况是,贸易采用DDP(“完税后交货”)方式,由中国出口商负责美国一侧的进口清关,那么退税就应该给到中国出口商。但这有个前提:出口商需要具有美国海关的Importer of Recorder(“进口责任人”)资格。
美国海关允许外国公司在美国注册实体,直接作为进口责任人。这在全球颇为罕见,因为大多数国家要求进口商有本地实体和信用担保。
而最近的数据显示,中国公司注册为美国“进口责任人”,并不少见。
全球物流科技公司Flexport基于对美国海关数据的分析发现,在2025年4月“解放日”——即特朗普宣布大规模实施“对等关税”的那天——之前,中国企业作为进口责任人的贸易在中美贸易总额中仅占9%,而这一数字到年底时升至20%。Flexport分析称,中国公司这么做是为了低报进口价值,从而少缴税款。
第三种情况是,中国出口商在美国有分支机构,这个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进口商进口,双方的交易是关联交易或者说公司内贸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口商可以让其美国分支机构申请退税。比如,比亚迪美国公司早在2026年1月就已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保留获得退税的权利。
第二三种情况,都反映了中国公司近年来在关税乱局中采用的一种应对方式:在美国市场“亲力亲为”进口货物,很多其实是自家货。中国公司已经成为美国货物进口环节中的重要玩家。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特朗普一直宣称是中国卖家在支付关税,这个说法被经济学家们反复驳斥,因为关税主要由美国本土进口商——实际就是美国消费者——买单,但随着中国公司越来越多“变身”为美国进口商,他的话却越来越“对”了起来。而一旦美国政府同意退税,这些中国公司有望讨回数十亿美元税款。
特朗普访华前的博弈
在众多分析师看来,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增加了中国在对美经贸博弈中的谈判筹码,尤其是在特朗普即将访华之际。
虽然特朗普随即立刻宣布向各国征收10%的统一替代关税,并威胁提升至15%,但由于最高法院的裁决让加诸于中国的累计20%的IEEPA关税立刻失效,因此中国成为这项裁决的最大受益方之一。
根据瑞士贸易研究机构全球贸易预警(GTA)的计算,最高法院的裁决令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加权平均关税下降了7.1%。
相比较而言,一些此前与美国达成了贸易协定的国家却要“吃亏”了,因为特朗普最新宣布的10%的统一关税要比此前谈好的税率更高。比如,英国的贸易加权平均关税将上升2.1%。
对中国公司而言,特朗普能够比较快速动用的两个关税大棒,是所谓的“232条”和“301条”。
“232条”(《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是不少中国企业已经相当熟悉的、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关税工具。特朗普在第一任期用它对中国钢铝产品加征25%的关税,未来还可以将它扩展至中国主导的锂、钴等关键矿产。这无需国会批准,且历史上的判例也支持总统自由裁量。
已经有报道称,特朗普政府正考虑对大型电池、电信设备等六个行业加征新的232关税,税率预计25%或更高。
“301条”(《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也已纠缠中国公司多年,它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调查外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如知识产权侵权、补贴、市场准入壁垒,也无需国会批准,已被特朗普政府用于对华3000亿美元商品征收10%-25%关税。
白宫已多次表示,将针对“知识产权盗窃”“补贴扭曲市场”等行为,对电动车、半导体、AI硬件等“未来产业”开启新一轮301调查,可叠加现有关税,定点征收高达25%-50%的关税。
但特朗普也承认,这些关税工具用使用起来比较费力。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带来的结构性约束,包括国会监督,以及未来白宫动用具体法条时必须先期进行的贸易调查,使得美国政府再也难以快速、单方面地大幅度升级关税。
在万众瞩目的访华之旅前夕,特朗普大概率不会挥舞这些棍棒。对过去一年不断应对美国关税风暴的中国出口商来说,这意味着一个可能短暂、但相对稳定的经营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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