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政府采购电子化转型风正劲】
山东全面部署应用政采电子交易系统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文,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应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政府采购领域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记者了解到,山东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组织实施。鼓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积极应用电子交易系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除涉密采购、紧急采购等特殊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开展线下交易、纸质评标活动。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庄良翠表示,在全省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核心目标是推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向数字化、智能化、规范化转型,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实现更高水平的阳光交易、智慧监管,同时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
此次电子交易系统部署应用工作遵循“省级统建、分级使用、试点先行、分类推进、逐步深化”的原则,分阶段、高标准推进落地,并明确三大关键时间节点。自2026年3月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本级所有预算单位、社会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在适用范围内全面应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活动。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提供并推广省内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服务模式,供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自主选择,并同步探索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合作试点。7月起,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常态化、稳定化运行阶段。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项目需求,灵活选用常规评审以及省内、跨省远程异地评审等模式。
为保障电子交易系统顺利推广、高效运行,山东省财政厅出台多项配套保障措施,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形成协同推进格局。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广应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本级交易场所内电子交易系统所需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的配置、维护和升级,确保与电子交易系统稳定对接,推动场地管理、专家抽取等服务与采购流程深度融合,依法依规开展电子化采购活动。
各级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相关采购项目严格按规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组织实施。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主动适应变革,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严格按照电子化流程规范提供代理服务,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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