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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关于2026年元宵节无人机编队表演及烟花燃放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年3月3日20时,崆峒区将在活力公园、绿地广场举办元宵节无人机编队表演及烟花燃放活动。为确保活动现场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活动期间无人机飞行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段:2026年3月3日18时至23时
(二)管控区域:活力公园、绿地广场上空及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
(三)管控对象: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各类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低慢小”航空器。
(四)管控措施:管控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管控区域内使用无人机、航模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进行飞行活动;活动主办方用于节目拍摄无人机需依法提前1日向公安机关实施报备,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具体管控要求进行拍摄作业。
(五)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在管控区域内飞行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及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驱离、迫降、扣押等措施,构成违法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各有关单位、团体、组织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秩序稳定。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对违规飞行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予以举报。
特此通告!
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
2026年3月1日
审核:段志刚
责编:马永强
编辑:乐 佩
来源:崆峒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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