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3月2日,陕西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发布集中退赃公告,对一敲诈勒索及诈骗团伙犯罪所得进行集中退赃,公告显示,该团伙于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3月4日,在西安火车站、安康城东客运站等地开设店铺,诱骗被害人购买肾阳草,先后实施多宗敲诈勒索、诈骗等犯罪活动。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人员分布在全国各地,案卷材料中部分被害人联系方式不详,故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发布集中退赃公告,对涉案赃款进行发还,请被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联系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上述公告显示,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刘贺超伙同刘永军、刘志庆等人在西安火车站附近解放路西侧畅行旅游工艺店内租赁柜台开设店铺,诱骗被害人购买肾阳草。共实施犯罪164宗,其中抢劫1宗,敲诈勒索135宗,诈骗28宗。
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24日,刘贺超伙同李永军、李保夫等人在西安火车站附近解放路西侧手机配件店租赁柜台开设店铺销售肾阳草。共实施犯罪34宗,其中敲诈勒索29宗,诈骗5宗。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6日,刘贺超伙同刘永军、刘志庆、李保夫等人在西安市莲湖区城西客运站出站通道开设店铺,诱骗被害人购买肾阳草,共实施犯罪49宗,其中敲诈勒索35宗,诈骗14宗。
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刘贺超伙同刘永军、刘志庆、李保夫等人在安康市汉滨区城东客运站出站口开设店铺,诱骗被害人购买肾阳草。共实施犯罪91宗,其中抢劫1宗,敲诈勒索76宗,诈骗14宗。
2025年7月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2024)陕71刑终6号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人刘贺超退赔赃款300787元、判令被告人李永军退赔赃款21007元、判令被告人刘志庆退赔赃款47706元、判令被告人李保夫退赔赃款18613元。经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积极追赃挽损,现已追缴到部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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