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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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几棵树伤了和气不值得。”近日,在歙县上丰乡溪源村村委会,村民方某和许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并按下红手印,一场因上山除草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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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闲时节,不少村民开始上山清理山场。前不久,方某在清理自家山坡的杂草灌木时,由于两家山场地界不清加上操作不当,不慎伤到了邻居许某种在交界处的5棵梅花树,导致树木根部受损枯死。
看着辛苦培育的梅花树死掉,许某十分心痛,当即找到方某要求赔偿。方某虽自知理亏,但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承担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双方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闹得很僵。
村“两委”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山坡实地查看,清点受损树木并评估实际损失。随后,村干部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村委会进行协商。
“树已经死了,咱们现在要把经济账算清,更要把邻里情说透。”调解中,村干部采取“背靠背”劝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耐心向方某说明损坏他人财产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考虑到方某的实际家庭困难,村干部积极做许某的思想工作,劝导其念及多年的乡亲情分,在赔偿数额上适当让步。
经过村干部的反复释法明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许某表示理解方某的难处,同意降低赔偿金额;方某也诚恳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方某一次性赔偿对方损失800元,并当场付清。
“基层纠纷无小事,很多时候群众争的就是一口气。只要把法说明白、把理讲透彻,就能解开他们心里的疙瘩。”参与调解的村干部感慨道。近年来,上丰乡始终把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抓早抓小,用乡音乡情化解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矛盾在田间地头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
(桂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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