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么说,这次美国和以色列联手,把另外一个国家的最高元首或领袖诛杀,这的确是违反国际法的。
这一点需要达成共识。
无论你是以色列的粉丝,还是美国粉丝,这一点你不能否认,否则,你不能一边说法治很好,但是美国、以色列又例外。
这属于精神分裂。
历史上,日本关东军制造皇姑屯事件,炸死了张作霖,也是属于严重的战争行为,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当时的张作霖,是北洋政府的最后一任元首,国际社会公认其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陆海空三军大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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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是一个军阀出身,又是一个土匪出身。
东京审判把皇姑屯事件,定性为日本对华侵略的战争起点、战争行为与战争罪,以此锁定日本1928—1945年的全部战争罪责。
东京审判的原文是:
……该行为系日本军方有组织、有预谋的国家暴力行动,旨在清除中国东北抵抗势力、制造混乱,为武力侵占东北铺路。
此行为违反国际法禁止非法使用武力、侵犯国家主权与元首豁免权之原则,构成战争行为与战争罪,是日本对华侵略战争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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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一个国家的强力部门掌握着强力的武力手段,那么平民老百姓与之对抗,几乎没有任何胜算。
就比如去年年末的伊朗抗议活动,结果呢?伊朗民众伤亡惨重,但是最终不了了之。
不要说这个了,哪怕是柬埔寨的红色高棉,红色高棉的领导人掌握着比较小的武力值,但是平民老百姓仍然无法与之对抗。
老百姓只能是任杀任剐。
当越南的军队攻过来的时候,柬埔寨的老百姓那是夹道欢迎,并认为越南的军队是解放者,而非侵略者。
所以,美国和以色列公然的诛杀另外一个国家的最高领袖,这是属于公然违背国际法,关于这一点毫无争议。
他们这样做,主要也是为了自己。
但是,或许是初衷为了自己,但间接造成的后果是好的。
孰是孰非,那得看你站在谁的立场上,来最终评判这种事情。
如果你是一个伊朗的普通老百姓,这次美国和以色列的联手袭击,能让你的生活变得好一点。
你会认为以色列和美国的入侵,是一种入侵吗?
你会认为他们违反国际法是错误的吗?
所以说很难评价。
再举一个最后的例子。
2024年当时的德国总理朔尔茨参加诺曼底登陆80周年,舒尔茨认为盟军的登陆是解放了德国,帮助德国和欧洲大陆从纳粹的统治之下解放了出来,也帮助了德国,通往自由和民主的上,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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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并没有认为盟军的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法律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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