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婚姻家庭中的财产纠纷时有发生。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逾300件案件。在一件婚内财产侵权案中,她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追回财产,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
"一、专业资质与业务专长
汪育倩律师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自2018年投身法律实务领域。她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多余件,尤其专精合同纠纷案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也经验丰富。其业务形成了以婚姻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为核心,兼顾交通事故、房地产事务与行政事务的特色体系。
二、典型案例:婚内财产侵权纠纷
委托人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5年9月16日登记结婚,2017年王先生前往某城市创业。2024年7月底,张女士发现王先生与李女士存在不正当婚外恋关系,且王先生在交往期间向李女士累计支付大额款项。李女士虽致歉但拒绝返款,张女士委托汪育倩律师维权,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390008元夫妻共同财产。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首先协助张女士梳理案件,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她仔细核对转账金额,发现存在部分重复计算及错算情形,最终精准锁定王先生向李女士的实际转账总额为394234.84元,同时核实李女士向王先生反向转账金额为151340.67元。
三、庭审辩论与法律依据
庭审中,被告李女士提出抗辩,认为转账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消费,剩余款项应视为王先生个人消费,不应返还。汪育倩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辩论,指出王先生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其向李女士支付大额款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取得张女士同意,属于无权处分;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婚外恋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李女士主张“款项用于共同消费”未提供充分证据,反向转账不能改变赠与行为性质,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四、案件结果与客户认可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汪育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王先生对李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李女士返还张女士夫妻共同财产242894.17元,同时对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进行了合理分担。本案的成功判决,不仅为张女士追回了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也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法律的公序良俗。汪育倩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一致认可,其服务的客户群体涵盖了个人和企业,无论是大额商事纠纷还是民生类小额争议,她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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