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晚间,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1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
此次立案原因尚不明确,或与《2025年度业绩预告》有关。
2025年10月31日,海泰发展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三季报披露营收4.45亿元(同比+1256.49%)、归母净利润242.2万元(同比+105%)。
而2026年1月20日,海泰发展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700万元至85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盈利958.3万元相比,同比由盈转亏,降幅高达694.82%至992.22%。
![]()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6年2月27日之前买入海泰发展发票,且在2026年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