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社保可以提被迫离职,且属于法定合法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需提前30天通知,可直接提出被迫离职,并依法主张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需担心违规或被单位追责。
核心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被迫离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明确权利,任何“自愿放弃社保”协议都无法剥夺该权益。
先明确:这3种社保相关情形,都可提被迫离职。
1. 入职后始终未缴纳社保,无论试用期还是转正后;
2. 缴纳一段时间后擅自停缴,无合理理由且未补缴;
3. 以“现金补贴”替代社保缴纳,未实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均属于“未依法缴纳社保”,可依法提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核心实操3步:
第一步:留存完整证据,避免维权被动。
1.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 社保未缴证明(社保官网/APP查询记录截图,明确未缴时段),所有证据留存原件,电子证据需保证完整可追溯。
第二步:提交书面被迫离职通知,明确离职原因。
切勿口头告知,需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清晰写明“因单位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现提出被迫离职”,避免使用“申请”“批示”等词语,通过EMS快递或公司官方邮箱送达,留存送达回执,这是主张补偿的关键依据。
第三步:依法主张权益,明确诉求。
离职后可向单位主张两项核心权益:
1. 要求单位补缴全部未缴时段的社保;
2. 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重点避坑:
1. 切勿签“个人原因”离职申请,否则会被认定为主动离职,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2. 离职文书需明确离职原因是“未缴社保”,避免模板漏洞导致维权失败;
3. 主张权益时效为1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别拖延错过时机。
向恒律所温馨提示:未交社保劳动者可依法提被迫离职并主张补偿,无需畏惧单位施压。留存好证据、规范提交离职通知,稳稳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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