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虚拟货币处置(huaancz.com)报道,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货币已从极客圈层的数字游戏演变为渗透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元素。然而,在其匿名性、跨境流动性的背后,洗钱、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亦随之滋生。当虚拟货币成为涉案财物,司法机关如何依法收缴并妥善处置,便成为横亘在现代法治与数字金融之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国在收缴虚拟币处置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逐步构建起一套兼顾法律底线与技术特性的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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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性:厘清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的演变。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这一政策定调并不意味着虚拟货币可以游离于法律规制之外。从刑法角度看,虚拟货币作为具有财产价值的数字资产,完全可以被视为"犯罪所得"或"涉案财物"。《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法理基础为司法机关对涉案虚拟货币的收缴处置提供了正当性依据。
模式创新:上海"闭环处置"的司法探索
在司法实践中,虚拟货币的处置长期面临"变现无门"的困境。由于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已被全面禁止,大量查扣的虚拟货币陷入"冻而不处"的僵局,既无法返还受害人,也无法转化为国库收入。针对这一痛点,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率先探索出"境内委托、境外处置、闭环回流"的创新模式,为全国范围内的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范本。
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构建"三权分立"的处置链条:司法机关作为委托方,负责查扣虚拟货币并启动处置程序;试点第三方机构作为执行方,提供履约担保并委托境外合规代理商;香港持牌交易所作为交易平台,完成虚拟货币的合规变现。变现资金通过外汇管理渠道结汇回流,最终进入法院案款专户,依法用于返还被害人或者上缴国库。整个流程形成闭环,既规避了司法机关直接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又确保了资金回流的安全性。
这一模式的成功实践,标志着我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从"摸着石头过河"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据统计,上海宝山法院通过该模式已成功处置多批涉案虚拟货币,变现资金数千万元,有效挽回了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路径拓展:多元化处置机制的构建
除了主流的变现模式,理论界与实务界还在探索更为多元的处置路径,以适应不同类型案件的实际需求。针对毫无价值的"空气币"或"传销代币",司法机关探索采取销毁措施,从源头上切断其流通可能;针对有明确受害人的案件,探索在受害人同意的前提下实现原币返还,避免二次变现带来的价值损耗;针对价值波动较大的主流币种,探索参考交易日前20日均价确定处置底价,确保处置过程的公允性。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为处置程序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虚拟货币的提取、保管到变现、回款,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法律监督之下,有效防范了处置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和操作风险。
国际参照:美国没收陈志比特币案的启示
在关注国内处置机制的同时,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美国没收陈志12.7万枚比特币"案,为我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参照。该案揭示了美国通过技术霸权和长臂管辖进行跨境资产没收的现实,其处理方式呈现出鲜明的"国库优先"特征——资产最终被收归美国联邦政府,而非主要返还受害人。
与美国的处置逻辑不同,我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更加注重"追赃挽损、返还受害人"的司法目的。这一价值取向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的人民立场,也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虚拟货币处置规则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规范与创新中前行
收缴虚拟币处置机制的构建,本质上是法律如何回应技术变革的深刻命题。从最初的"无法可依"到如今的"有例可循",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探索始终在规范与创新的张力中前行。未来,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虚拟货币处置还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唯有坚持法治思维、坚守公平底线、拥抱技术创新,才能在数字金融的时代浪潮中,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好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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