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还想“躲”出一片天?别做梦了,刑事判决书已送达!
在很多人的惯性思维里,欠钱不还顶多被法官训斥几句,或者被限制高消费,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坐不了高铁、飞机。只要人躲得远,钱藏得深,债主就拿自己没辙。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不仅幼稚,更是对法律威严的误读。近日,湖北省葛洲坝检察院公布的一起案件,给所有心存侥幸的“老赖”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钱不还,躲在外地逍遥快活,这不仅是道德瑕疵,更是刑事犯罪!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赵某被所谓“高收益工程项目”迷了眼,向同乡张某借款30万元,承诺两分利。起初的甜头过后,资金链断裂,赵某便开启了“躲猫猫”模式。即便法院在2018年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赵某依然视若无睹。从2018年到2025年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他在神农架、潜江等地承接装修工程,收入颇丰,日子过得滋润。面对法院先后三次下达的执行裁定书,他选择置若罔闻,甚至耍起了小聪明,使用他人账户收付款,企图制造“名下无财”的假象。自以为天衣无缝,殊不知法网早已张开。2025年1月,警方在荆州将其抓获归案,等待他的不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处理,而是冰冷的铁窗。
这起案件最值得深思的地方,在于赵某对法律底线的漠视。许多被执行人像赵某一样,认为调解书不如判决书具有强制力,或者觉得只要名下没有存款、房产,法院就束手无策。殊不知,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无论是判决书还是调解书确认的义务,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当事人就必须如实报告财产状况。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手段逃避执行,性质就变了。根据刑法规定,这种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赵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个结果是对他七年逃避行为的清算,更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
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生效裁判必须兑现。赵某的案件并非个例,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老赖”们侥幸心理背后的无知与狂妄。科技在进步,司法协作机制在完善,天南海北不再是逃避执行的避风港。对于那些还在观望、企图通过“躲、拖、赖”来规避债务的人来说,切勿以身试法。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道德准则,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与其在担惊受怕中东躲西藏,不如坦荡面对,积极履行义务,别让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毁了自己的人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