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灿 熊靖文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2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常德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2026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立规矩”。
《通知》指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学生自愿原则,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校服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收取的费用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另外,公办普通高中,除可收取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收取的费用外(不包括课后服务费),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教材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职业高中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要严格教辅材料管理、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其中,就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方面,《通知》明确了“七严禁”,即:严禁将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湖南省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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