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执行,根据此次改革方案调整组建了一个全新的副部级国家局,且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独立运行,那就是国家医疗保障局。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值得一提的是,为提高社保、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2018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还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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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运行之前,相关医疗保险(含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药品定价、医疗救助等职责都是分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这四个部门。直至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将原由人社部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职责、由原国家卫计委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由国家发改委承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以及由民政部承担的医疗救助职责统一移交给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由此结束了医保领域多头管理、各管一块的混乱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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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当时有众多专家解读表示: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意义重大、符合我国的国情,更是建立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必须举措,有助于在各方面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充分保障病有所医,同时也能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实践证明,自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运行以来,在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医保管理效率、落实医保报销结算便利举措以及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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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小圣再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情况:
在领导班子构成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设有“一正四副”,其中四位副职都是“中管正厅级”干部。在组织机构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管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这些内设机构均为副司局级,并下辖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加挂“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牌子,参公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大数据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是在2023年10月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才设立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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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务职能方面,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着11项职责,比如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以及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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