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2月27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首部配套行政规章,为22.4万亿私募市场立下新规矩。
新规四大看点:
看点一,责任重构。
管理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托管人责任进一步压实,销售机构接受委托披露信息也需如实披露,管理人股东、合伙人、实控人也得配合披露,发挥独立审计监督作用——信息披露不再是独角戏,而是多方制衡。
看点二,穿透披露。
嵌套投资必须穿透披露投资路径和穿透后的投资资产情况,投资者终于能看清钱投到了哪。
看点三,差异化披露。
针对不同基金类型设置差异化披露频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须按季披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半年披露,创业投资基金则仅需年报。
看点四,处罚加码。
明确违反规定后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违反规定最高可罚违法所得五倍或100万,股东实控人隐瞒信息也要挨罚,打破了以往“罚管理人、不罚背后老板”的局限。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系列配套第一步,后续机构主体、投资运作、监督约束等规则将陆续落地。
22.4万亿私募市场,正从规模扩张走向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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