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位男子,和妻子结婚26年,含辛茹苦把3岁继女抚养成人、成家立业。可继女独立后,妻子去女儿家生活,一走就是8年不回家。男子无奈找调解员,想让妻子回来好好过日子,却被妻子一顿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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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说,丈夫每月只给300元,要交水电费、随人情、给女儿交学费,根本不够花。自己胳膊疼,丈夫还要见单据才给钱,觉得丈夫不心疼人、不愿跟着过。
还有吴大爷,搭伙三十多年,供继女读书、生病送医,晚年想要300元生活费,继女却说“没养到18岁”,一分不给。赵大爷帮继女付婚房首付,离婚后对方愿意补20万,法院只判每月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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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再婚上了户口就是一家人。民法典说得很明白:必须长期共同生活、真养真教、承担费用,才算形成抚养关系。偶尔给红包、吃顿饭,法院不认。
这些案子里,老人留着学费单、医疗费发票,继女记得继父教骑车的温暖,可到了利益面前,情义常常抵不过现实。
巴南法院把法庭搬进社区,璧山妇联请心理师先暖心再谈事。法律能判输赢,却判不出人心。付出的真心,不该只值几百块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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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重组家庭提个醒:真心要给对人,付出留好凭证。别让一辈子的付出,老来只剩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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