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米哈游一名36岁程序员,在春节复工当晚于上海出租屋内死亡。
有自称其亲属者在朋友圈发文,“表弟于初八上班后,当晚在家不幸离世。因长期过度劳累、身心透支,骤然离去。”
初九上午,公司发现其未到岗且联系不上,遂致电其湖南老家的亲属;家人联系无果后托房东开门,发现该员工已无生命体征。
该家属称,“他在那家公司干了长达五年,因工作表现出色极度聚焦工作,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乃至同事们的诉求,一来自其对每位游戏(元神)爱好者的完美体验,二来自对卓越品质的追求,即便工作强度已经远超常人也默默坚守从不抱怨。”
其还称,“我们不知道他死前经历过什么,连他在公司最后那段时间有没有被施压、有没有被威胁,都无从查起。”现在公司说只赔意外险,再加三万元精神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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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针对该事件及网络流传,米哈游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属实。据一封内部发文,“在春节假期后于2月24日返岗复工,当日19时08分下班。25日上午**未如常参加早会,电话也一直联系不上,出于对员工安全的担忧,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家属与警方。警方前往其住所后发现:已经不幸离世。”
并表示,“公司已成立专项小组,在充分尊重家属意愿的前提下,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与陪伴。”“公司有完整的员工关怀政策来为意外情况兜底,包括商业保险,后事安置金,专项慰问补助等,请大家相信公司肯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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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对此,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徐蔷表示,工伤认定要同时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当场或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些要件,在该事件中,公司员工是工作下班后回到出租屋发生的猝死,时间地点发病场所皆难以满足认定条件。
不过,2025年底颁布的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三)把工作岗位进行了延伸,即“职工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居家工作期间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
“如果有证据证实员工发病当晚正在出租屋加班,或者在极力完成公司下发的工作任务,则可以把出租屋认定为工作地点,也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取证较难。”
徐蔷还建议,逝者家属要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因为这个只有1年的时效,此外还要搜集死者电脑里手机里的微信、钉钉工作群的聊天记录,初八前后有没有向亲友反映有加班需求,以及因工作强度大而产生的身体不适和就医记录等重要证据。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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