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刷手机,一下子滑到这条,6.4亿,我盯着数字看了好几秒,车企打官司赔钱不稀奇,赔到这个数,真是头一回见,人民日报都出来说话了,这事看来不小。
仔细读了读,原来是这么回事,一家车企,看上了另一家,不是看上它的车,是直接看上了它造车的人,听说一口气挖走了四十多个,都是管技术的核心人物,这哪是挖人,简直是把人家研发部门的房顶给掀了,连桌子带椅子,还有抽屉里的图纸,一块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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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表弟在工厂搞技术,他说图纸这东西,有时候比人还金贵,人走了还能再招,那些一点一点试出来的数据,画出来的图,是好多钱和时间堆出来的,这家车企倒好,人和技术打包带走,回头就用这些现成的图纸,把自己家的车给造出来了,这感觉,就像考试直接把学霸的卷子拿过来,名字一改就交了,有点过于简单粗暴了。
被挖的那家车企,肯定气坏了,辛辛苦苦种了好几年的果树,眼看要结果子了,被人连根挖走种到了别人家院子里,果子还卖得挺好,这搁谁身上受得了,官司就这么打起来了,一层一层往上打。
结果最高法院判了,赔6.4亿,还是惩罚性的,这个惩罚性三个字很有分量,意思就是说,你不是不小心,你就是故意的,所以得多罚点,这个数目,大概能让很多在动类似心思的公司,背后冒点冷汗了。它划了一条线,一条很贵很贵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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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造电车,大家都说卷,卷外观,卷屏幕,卷续航,最应该卷的,其实是底子里的那些技术,但搞技术研发太慢了,投入像个无底洞,有些人等不及,就想走点近路,这次判罚等于举了个大喇叭喊,近路有,但路上埋着天价地雷,走之前最好想清楚。
我看评论区有人说,人才流动不是正常的吗,流动是正常,可这种成建制的,带着核心技术秘密的流动,味道就变了,这不像跳槽,更像商业偷袭,如果这种事多了,谁还敢投钱做研发呢,做得再好,也怕被人一锅端,最后大家都防着别人,也没人真心搞新东西了,行业看着热闹,其实在原地打转。
这件事出了以后,我猜那些正经在实验室里埋头苦干的企业,能稍微松口气,法律给他们的辛苦上了一道保险,虽然贵,但判例在这了,以后那些脑子里在打小算盘的,动手之前,怎么也得把计算器拿出来,好好按一按这6.4亿的账了,造车这条路,最后能跑到前面的,还得是那些自己修路,自己铺桥的人,抄近道省下的时间,迟早得连本带利还回去,这次还得加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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