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酒后和男子发生关系后身亡,法院赔偿认定引发网友争议
一起喝酒,最后居然闹到法院,赔偿款还成了焦点。
青海大通县这事儿,把不少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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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说起来挺简单,但细节真不少。
2023年12月22号,林女士和李某、祁某、张某几个朋友约在饭馆吃饭喝酒,说是要撮合祁某和张某。
四个人全程喝了两斤多白酒,还真不算少。
散了后,张某直接回家,李某和祁某则陪林女士去她家,结果又喝了一轮。
晚上十一点左右,祁某离开了,只剩林女士和李某在屋里。
后来两人发生了关系,这过程到底啥情况,外人也说不清。
第二天一早六点多,李某发现林女士没了动静,一查,人已经没了。
李某赶紧联系林女士的家属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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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一查,林女士其实本身有脑血管病,喝酒之后引发大面积出血,最后没救过来。
司法鉴定说得很明确,喝酒导致病发。
至于和李某发生关系,是不是直接促使死亡,鉴定书没写明白。
但赔偿这事儿就没这么快完。
林女士的丈夫和三个人谈了赔偿,李某出了5万还打了5万欠条,祁某给了2万打了3万欠条,张某给了2.05万也打了3万欠条。
总共赔了9万多,还说要补齐11万。
可后边欠款一直没到位,林女士丈夫索性直接把三人告到法院,要求他们补齐11万,还要利息。
法院的判决出来后,网上议论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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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林女士本来身体就有问题,她自己喝酒也得承担主要责任。
张某当天没劝酒,喝完就回家,赔了2万多属于人道主义,没责任。
祁某也没劝酒,送林女士回家后就走了,赔了2万也算尽心。
李某和林女士当天有特别关系,陪同喝酒、同住,还发生了关系,法院觉得他应该多尽点注意,最后只让他赔2万,剩下欠条都作废。
这个判决让不少人觉得疑惑。
有人觉得林女士喝酒出事,责任在她自己。
但也有网友说,李某和林女士关系特殊,那晚发生了性关系,怎么也得承担更多责任。
还有评论说,祁某和张某反正没直接参与后续,赔个“人道关怀”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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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事情别的地方也有。
去年江西那边有个学生聚会喝酒,结果一个女生喝到深夜,第二天中午被发现昏迷不醒,送医院抢救,最后成了植物人。
那次家属直接找同桌的人要赔偿,学校也介入,最后同桌赔了十几万,法院也认定主要责任还是女生自己,其他人属于辅助责任。
有网友说,“喝酒这种事,别劝酒,更别心存侥幸,尤其身体不好的人真别逞英雄。”另一个评论讲,“聚会要开心,但还是要有人守住底线,谁都不愿意看到后面闹到赔钱、法院。”
再说回青海这个案子,林女士和李某其实早就认识,祁某和张某是通过朋友介绍的。
聚餐前后没发现有人强迫谁喝酒,大家都是自愿。
林女士身体状况别人也不太清楚。
法院查了当天的聊天记录、监控、消费单据,证明没人劝酒,喝多少都是自己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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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争议最大的还是和李某发生关系这一点。
有人觉得酒后情绪激动,很容易出事,尤其身体不好的。
还有个网友说,“发生关系后死亡,李某多少要负点责任吧,要是没发生那个事,林女士可能还好。”但司法鉴定书没明确关系,法院就判得比较轻。
现在网上讨论挺多。
有的人觉得赔偿太少,起码得补齐,毕竟出了人命。
也有人说喝酒聚会都是自愿,不能把责任全推给同桌。
有人建议,聚会能不喝就不喝,要喝就先问问自己身体能不能承受。
类似案子最近还出了个新案例,今年宁夏有个公司年会,员工喝酒后猝死,家属找公司、同桌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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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没强迫,法院最后只判了个微量赔偿,主要责任还是死者自己。
现在很多人都怕喝酒出事,社交聚会都变得谨慎起来。
街坊四邻都觉着,这种事难判。
有人觉得“人道关怀”钱也不是小数目,有人想要更多赔偿。
其实双方谁都不好受,赔钱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以后聚会喝酒,估计大家都要多一个心眼儿。
这次青海案子到底怎么收场,反正赔偿款判了,后面有没有上诉还不好说。
你觉得法院这判法合理么?
喝酒聚会到底该怎么承担责任?
留言区可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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