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6日)中午,演员王劲松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太可怕了,视频。声音,口型完全看不出来真假。就这么盗用,把我AI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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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王劲松在评论区贴出截图显示,经过投诉,相关视频“已被删除或暂停推荐”。今晚,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已无法搜索到上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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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劲松在评论区留言,表达了对“AI肖像侵权行为”的担忧:
“我担心的是以后会不会出现更真,性质更恶劣的AI肖像侵权行为,用于诈骗呢?不敢想……”
“总有朋友给我看说你说这个了,说那个了,我还觉得做的很差,假的就是假的,现在措手不及,我家里人都分不清是不是真是我了”;
“(视频)已经删除了。侵权者的代价可以忽略不计,不疼不痒过去了。 但谁能保证,这种钻法律空子的擦边球,最后不沦为犯罪的手段?AI的到来,法律准备好了吗?人类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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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AI生成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短视频被大量网友制作发布。2月9日,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尤其这两天大量传播),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
据南都早前报道,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已制定出台多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对AI“深度伪造”技术应用的规制。
例如,2019年11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
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印发《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2021年1月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第1019条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消极权能,其中“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规定,被视为将AI换脸纳入到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法律专家也提醒AI深度合成制作和信息发布者,不要存侥幸心理,法律没有灰色地带,切勿因小失大。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整合:南都官微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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