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广大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将手伸向了这里。他们通过精心设计瞄准老年人为目标,疯狂骗取医保基金,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上海检察机关曝光了两起医保诈骗大案,涉案金额合计超千万元。那么,如此惊人数字的背后,究竟藏着怎样隐蔽的骗保黑幕?一张普通的医保卡,又为何会沦为不法分子的敛财工具?
普通医保卡
缘何沦为“药贩子”敛财工具
根据上海职工医保政策,退休人员就医时,先使用每年医保局拨付至个人账户的资金,再由个人现金支付200至300元,之后如再进行门诊开药,个人最低仅需支付10%到15%,剩余费用均由医保统筹基金承担。从一名涉案退休老人在某医院的就医收费单据中可以清晰看到,其虚开药品的个人支付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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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洁:我们可以看出她这一次开出来药的总金额是449.78元,自己现金支付了67.46元,国家医保统筹基金是支付了382.32元。
“药农”专挑自费比例最低的医院开药
检察官介绍,“药农”为了多开药品出售牟利,往往会辗转多家医院,专门挑选自费比例最低的医院开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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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孙军:他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为了向收药人出售更多的药品,他可能会辗转几家医院,在多家医院或者社区医院里面各自配四五盒药。这样的话,几家医院所有的药品加起来,就是一个比较大的数量。
检察官对案件中各层级的获利情况进行了梳理:从“药农”开药开始,经一级收药人或卡头,再流转至核心收药人,每一环节均有获利,最终药品流入市场。
涉诈骗罪31人被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等,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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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于案件中直接前往医院开药的“药农”与“卡头”,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31人提起公诉,相关人员已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均适用缓刑。此外,部分涉案参保人员已向医保局退还了部分违法所得。
案发后,上海检察机关开展了多场社区法治讲堂,普及宣传骗保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危害。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医疗机构超量开药,无指征开药等问题,检察机关建议医保部门在辖区全部医疗机构开展检查,并取得一定成效,追缴回部分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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