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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内容主要谈论两用物项出口的合规边界。
如前所述,两用物项出口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明确两用物项出口的合规边界,是企业防范风险的核心。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出口管制法》、《管制条例》及执法实践,企业合规边界的重点在于下述三个方面。
第一,物项分类是合规基石,需突破“清单依赖”与“编码误区”。企业常陷入“未列清单即可出口”或“凭HS编码判断”的误区,而合规边界要求以《管制清单》的技术参数为唯一标准。例如,人造石墨需根据其纯度、晶体结构而非海关编码判定是否受管制。企业也要动态跟踪政策更新,如2026年初对日出口管制公告,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误判。
第二,许可管理需贯穿“取得、使用、监督”全周期,严防“有证即通”的思维定式。合规边界要求企业精准匹配许可类型:单项许可需确保物项、数量、用户与证面完全一致;通用许可仅对建立内控体系的企业开放,且需接受动态核查;登记出口凭证限于维修、参展等场景,不可滥用。实践中,企业常因“超量出口”、“借用许可证”等行为被认定为“未经许可出口”,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避免给企业带来意料之外的法律风险。
第三,交易审查应重点覆盖“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出口管制法》、《管制条例》明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擅自改变“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对两用物项进行转卖,无异于直接将企业置于“再出口”的黑箱,有可能直接触发相关刑事、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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