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兴山县人民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一名女律师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一万元,司法厅随后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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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法律界与公众普遍感到错愕:一名专业律师,为何会卷入协助组织卖淫这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通报只给出罪名与结果,却对关键事实语焉不详,留下一连串难以释怀的疑问。
在公众认知里,律师是法律的执行者与守护者,对犯罪的边界、后果比普通人更清楚。协助组织卖淫罪属于故意犯罪,一旦成立,不仅面临牢狱之灾,终身丧失律师执业资格,职业生涯彻底毁灭。
一个正常执业的律师,若无深度利益捆绑,几乎不可能主动触碰这条高压线。这是最朴素的常识,也是本案最让人“不对劲”的起点。
按照通报,该律师被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根据刑法与司法解释,构成本罪需要主观上明知他人组织卖淫,客观上实施招募、运送、管账、放风、保镖等实质性帮助行为,或为犯罪提供直接支持。
可目前公开信息里,她究竟做了什么,完全没有说明。是参与管理、资金结算,还是提供所谓“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是主动加入犯罪团伙,还是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中被牵连?行为性质不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天差地别。
现实中,不少娱乐场所也会聘请法律顾问。经营者几乎必然会问:怎么做不违法、怎么规避检查、怎么防范风险。这是行业常态,也是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
正常的风险规避,是告知经营者不能涉黄涉赌、要合法经营、不留违法记录、配合执法,不实施犯罪行为。这是律师职责,不构成犯罪。
可一旦越过边界,性质就完全变味。如果律师明知对方在组织卖淫,仍然提供反侦察建议、教串供、毁证据、设计暗语账目、伪装合法项目,那就不是合规服务,而是为犯罪保驾护航,属于典型的帮助行为,依法可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但疑问也随之而来:如果这名女律师只是受聘担任法律顾问,领取固定费用,没有入股、没有分红、不参与核心经营、不接触卖淫组织管理,仅仅因为回答过经营者的“合规咨询”,就被认定为犯罪,那么裁判尺度是否过于严苛?法律顾问的职业安全边界又在哪里?
更值得玩味的是罪名逻辑。如果律师深度参与策划、管理、资金运作,属于核心成员,依法应定组织卖淫罪,而非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犯通常是边缘角色,作用较小、地位较低。
可一个不入股、不分红、不掌权的外部法律顾问,为何要冒身败名裂的风险,去“协助”一个与自身利益关联极弱的重罪?
从量刑看,二年三个月实刑,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并非轻刑。这一刑期通常适用于多次参与、作用明显、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人。如果只是几句模糊的法律建议,很难匹配这样的刑罚。
可如果她作用真的如此关键,为何又只定性为“协助”,而非组织者?罪名与行为、量刑之间的逻辑链条并不顺畅。
律师因故意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于法有据,无可争议。公众质疑的不是处罚结果本身,而是信息不透明带来的不安全感。
当一份影响重大的判决,只公布罪名与刑期,不披露核心事实、行为内容、主观明知证据,任何人都会产生合理怀疑。
对于法律职业群体而言,此案更像一记警钟。为高风险行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边界在哪里?何种建议属于合规,何种建议构成犯罪?
如果连专业律师都无法清晰预判行为后果,那么未来谁还敢为特殊行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的确定性与可预期性,又如何体现?
法治的公信力,不只来自判决结果,更来自裁判过程的公开、说理的透彻、逻辑的自洽。
一名女律师为何沦为协助组织卖淫的被告人,是知法犯法、深度参与犯罪,还是在执业中被扩大打击、边界模糊,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关系到律师执业的基本安全。
在完整判决书公开、关键事实澄清之前,任何极端结论都为时过早。但可以确定的是:律师也不是法外之人,有罪必罚;但司法也不能笼而统之,以罪名代替事实,以结果掩盖细节。
只有把事实摆出来,把行为说清楚,把法律依据讲明白,这起案件才能真正服众,才能让法律回归理性,让职业回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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