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交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尽管说过千万遍
却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要知道
任何理由都不能为酒驾开脱
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01
2026年2月6日21时47分,忻州市七一路。
索某驾驶车牌号为晋HD777**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
经系统查询,索某于2024年5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古城大队依法查处,本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忻州公安交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02
2026年1月24日8时40分,忻州市忻府区国道108线542公里处。
周某武驾驶车牌号为豫A11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0mg/100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忻州公安交管部门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切勿酒驾!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
酒后驾车
所面临的成本和代价
酒醉驾的成本
●酒驾(20mg/100mL ≤ 血液中酒精含量 <80mg/100mL)
第九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再次酒驾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80mg/100mL ≤ 血液中酒精含量)
第九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酒驾或醉驾导致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警示才是根本
全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
将持续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请广大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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