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菱造船株式会社
2. 三菱重工航空发动机株式会社
3. 三菱重工海洋机械株式会社
4. 三菱重工发动机与涡轮增压器株式会社
5. 三菱重工海事系统株式会社
6. 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统公司
7. 川重岐阜工程株式会社
8. 富士通防卫与国家安全株式会社
9. IHI原动机株式会社
10. IHI主要金属株式会社
11. IHI喷气机服务株式会社
12. IHI宇航株式会社
13. IHI航空制造株式会社
14. IHI宇航工程株式会社
15. 日本电气网络传感器株式会社
16. 日本电气航空宇宙系统株式会社
17. 日本海洋联合株式会社
18. JMU防务系统株式会社
19. 防卫大学
20. 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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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日20家实体实施出口管制
2026年2月24日,商务部依据《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上述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清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特殊情况需专项审批。此举法理清晰、目标精准,是维护国家安全、回应日本军事扩张的必要举措。
本次管制对象覆盖日本军工核心体系:三菱、川崎、IHI、日本电气、JMU等企业,深度参与舰艇、航空发动机、导弹、雷达、航天等防务装备研发生产;防卫大学、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则为军事人才与技术提供支撑。这些实体长期服务日本军力提升,与地区安全稳定直接相关,纳入管控具有充分必要性。
近年来,日本持续突破和平宪法约束,大幅增加防卫预算、推进武器出口、强化军事同盟,加剧亚太军备竞赛与安全风险。中方依法实施出口管制,并非针对普通经贸往来,而是聚焦防扩散与国家安全,遏制军事技术无序扩散,维护地区战略平衡。这一行动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彰显中国负责任大国担当。
从影响看,管制直击日本军工供应链关键环节,将有效约束其高端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倒逼日方正视安全关切、回归和平发展轨道。对中日经贸而言,措施限定于两用物项与特定实体,不影响正常民生与商业合作,体现克制与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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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来,中方将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动态调整管制措施。同时呼吁日方停止军事扩张,恪守战后国际秩序,以对话协商管控分歧。此次行动再次表明,中国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任何危害地区和平与中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坚决反制。
#中国对日本20于家企业施琪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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