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复杂刑事案例,詹明民律师坚守专业与担当。小商品批发商刘某某因跨国贸易收款卷入诈骗案、涉嫌帮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詹律师收集证据证实其不知情且款项合法,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詹明民律师是河北沧州深耕十年的资深法律人。刘某某(化名)作为小商品批发商,因跨国贸易货款支付难题,提供公司账户收款,卷入诈骗案,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审查起诉。詹律师接案后,从主观明知和资金定性入手,收集证据,证实刘某某(化名)接收的是正常货款,且无法甄别款项来源。经与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刘某某(化名)不起诉。此案彰显了詹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詹明民律师:凭河大法学功底,成功处理离婚案与帮信罪案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充满挑战的航行,需要律师凭借精湛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拨开重重迷雾,为当事人寻得公正的彼岸。詹明民律师,这位在河北沧州法律界深耕十年的资深法律人,以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众多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智慧与担当。其中,刘某某(化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堪称他职业生涯中的经典之作。
刘某某(化名),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商品批发商,原本怀揣着对跨国贸易的美好憧憬,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陷入了法律的漩涡。由于国际局势和汇率的影响,他在跨国贸易中遇到了货款支付的难题。在客户的要求下,他提供了公司账户用于接收货款,然而,谁也没想到,这看似平常的操作,却让他卷入了一场诈骗案。银行卡内接收的80余万元货款中,竟包含了张某某(化名)、徐某某(化名)等被诈骗的4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刘某某(化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当刘某某(化名)陷入绝望之时,詹明民律师挺身而出,接下了这个棘手的案件。他深知,要为刘某某(化名)洗清罪名,必须从案件的关键环节入手,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锋。
詹明民律师首先将突破口放在了刘某某(化名)的主观明知上。在法律的逻辑里,主观明知是判定犯罪的重要因素。刘某某(化名)主观上并不明知提供银行卡是在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了证明这一点,詹律师收集了刘某某(化名)该笔业务的供货合同、出货单、双方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并提交给检察机关。这些证据清晰地表明,刘某某(化名)接收的钱款是正常的货款。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出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等情况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该规定也有除外情形,即有相反证据的除外。而刘某某(化名)恰恰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提供对公账户是为了接收货款,因此不应适用上述推定原则。这一步,詹律师为案件的走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资金定性问题是案件的另一个关键。詹律师通过对在案证据的细致分析,证实刘某某(化名)接收的是正常货款,且货款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相符。同时,是对方联系第三方公司打款,刘某某(化名)并未参与其中,他根本无法甄别收到款项的真实来源。不能仅仅因为涉案款项是诈骗款,就反推刘某某(化名)是为他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这一观点,犹如一把利剑,直指案件的核心,让检察官对案件有了新的认识。
在完成了对主观明知和资金定性的深入分析后,詹明民律师积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案例一并提交给检察机关。他用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向检察官阐述刘某某(化名)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在这场与检察官的“对话”中,詹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
最终,詹明民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刘某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的处理。这个结果,对于刘某某(化名)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他摆脱了沉重的法律枷锁,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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